人事行政總處已於109年5月28日公布中華民國110年(西元2021年)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
2021連假
連假名稱 | 日期 | 說明 | 放假天數 |
2021元旦 | 1/1(五)~1/3(日) | 連假:元旦(1/1)、例假日(1/2~1/3)、 | 3天 |
春節假期 | 2/10(三) ~ 2/16(二) | 連假:除夕前一天(2/10)、除夕(2/11)、春節(2/12~2/14)、春節逢例假日補放假(2/15~2/16) 補上班:2/20(六) | 7天 |
和平紀念日 | 2/27(六) ~ 3/1(一) | 連假:例假日(2/27)、和平紀念日(2/28)、和平紀念日逢例假日補放假(3/1) | 3天 |
兒童節、民族掃墓節 | 4/2(五) ~ 4/5(一) | 連假:兒童節逢例假日補放假(4/2)、例假日(4/3)、兒童節、民族掃墓節(4/4)、民族掃墓節逢例假日補放假(4/5) | 4天 |
勞動節(勞工適用) | 4/30(五) ~ 5/2(日) | 連假:勞動節逢例假日補放假(4/30)、勞動節(5/1)、例假日(5/2)、 | 3天 |
端午節 | 6/12(六) ~ 6/14(一) | 連假:例假日(6/12~6/13)、端午節(6/14) | 3天 |
中秋節 | 9/18(六) ~ 9/21(二) | 連假:例假日(9/18~9/19)、彈性放假(9/20)、中秋節(9/21) 補上班:9/11(六) | 4天 |
國慶日 | 10/9(六) ~ 10/11(一) | 連假:例假日(10/9)、國慶日(10/10)、國慶日例假日補放假(10/11) | 3天 |
2022元旦 | 12/31(六) ~ 1/2(一) | 連假:元旦逢例假日補放假(12/31)、元旦(1/1)、例假日(1/2) | 3天 |
補上班
補上班日 | 對應放假日 |
2/20(六) | 春節假期:除夕前一天(2/10) |
9/11(六) | 中秋節:彈性放假(9/20) |
辦公日曆表
依據
若有疑義請以原始網站資料為準: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-DGPA-
摘錄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」部分條文
103年6月11日台內民字第1030182404號令修正
第五條之一
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應予補假。例假日為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,為星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。但農曆除夕及春節放假日逢例假日,均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。
摘錄「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」部分條文
107年8月31日行政院院授人培揆字第 10700502042 號令、 考試院考臺組貳一字第 10700065711 號令會同修正
第三條 下列紀念日及節日,除春節放假三日外,其餘均放假一日:
一、紀念日:
(一)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(一月一日)。
(二)和平紀念日(二月二十八日)。
(三)國慶日(十月十日)。
二、民俗節日:
(一)春節(農曆一月一日至一月三日)。
(二)民族掃墓節(定於清明日)。
(三)端午節(農曆五月五日)。
(四)中秋節(農曆八月十五日)。
(五)農曆除夕(農曆十二月之末日)。
(六)原住民族歲時祭儀: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期,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公告,並刊登政府公報。
三、兒童節(四月四日)。
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應予補假。例假日為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,為星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。但農曆除夕及春節放假日逢例假日,均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。 勞動節之補假及軍人節之放假或補假規定,由各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
摘錄「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」部分規定
108年5月1日院授人培字第1080033634號函修正
二、本要點適用於政府機關。但為民服務機關(構)、業務性質特殊機關(構)、學校及軍事單位,其上班日期之調整,得由主管機關視實際需要,依權責處理。 民間企業之放假,依照勞動基準法及其他法令規定,由勞資雙方協商處理。
四、上班日為星期一或星期五,其後一日或前一日逢星期二或星期四之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,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。農曆除夕前一日為上班日者,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。
六、人事總處應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,公告次年之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。但有特殊情形時,得予延後於八月三十一日前公告。